「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」能动履职,让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有力度有温度

2023-08-04 16:12:07     来源:天眼新闻


(相关资料图)

“检察官您好,我是史某某,今天已经同意让我出去工作了,感谢你们的帮助”。社区矫正对象史某某在得到贵阳市南明区司法局同意其经常性跨市、县活动申请后,高兴地给承办检察官发短信。

2023年6月8日,史某某社区矫正执行地由重庆市巴南区变更为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。因其大学毕业以来一直从事导游员职业,贵州目前正处于旅游的旺季,对导游的需求量大,其需经常性前往黔南州小七孔、黔东南州西江千户苗寨、铜仁市梵净山、安顺市黄果树等景区。史某某通过借贷的方法缴纳了40万元罚金,每月还要还房贷,经济面临较大困难。

史某某申请经常性跨市、县外出后,南明区检察院立即组织干警开展调查核实工作。根据调查核实材料,该院联合南明区司法局就史某某的申请召开公开听证会。因史某某犯的不是暴力侵财型犯罪,在社区矫正期间未发生不良行为,社会危险性小,且其从事导游职业,导游收入是其唯一收入来源。听证会上,多数听证员和人监员都同意批准史某某的申请。为了帮助史某某解决正常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,让其更好地回归社会,融入社会,结合听证会多数人的意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,南明区院制发了检察建议书,建议南明区司法局同意史某某的经常性跨市、县活动申请,南明区司法局采纳了我院的建议。

检察机关既要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,又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自深入开展“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”活动以来,南明区院一直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安排部署,不断加强重点人群监督、管理、服务工作,既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,也充分保障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,实现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
来源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

编辑 王小婷

二审 李劼

三审 庞博

标签:

包装